【两地法律小知识】香港律师的“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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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音频录制:黄敏珊
当我们在香港遇到法律问题时,直奔律师行却找不到“打官司”的律师,这究竟是为什么?看过香港律政剧的观众可能会发现,香港还有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他们处理的法律事务也有所不同。那我们在香港究竟要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处理法律问题呢?本文将为各位讲述香港的律师制度,以及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揭开香港律师的“庐山真面目”。
香港律师制度
香港法律制度大部分沿袭英国法,律师制度主要分为大律师(也称为讼务律师)和律师(也称为事务律师,下文均称为“事务律师”)。两者的执业范围有着清楚的划分,大律师专门从事法庭的诉讼辩护业务,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发言权,而事务律师专门从事非诉业务及部分诉讼业务,他们在法庭的发言权会有所限制。
大律师和事务律师除了受香港法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约束外,还分别受大律师公会或律师会的规管(文末附随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的网站信息)。
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业务范围区别
在开始介绍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业务范围之前,我们先科普一下香港法院的划分和级别。香港的法院分为终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区域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及少年法庭。此外,香港还设有处理专门案件的司法机构,如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和淫亵物品审裁处。这些审裁处的职能与法院的职能一致,也具有司法管辖权,但其只能就指定范围内的争议作出判决。
如上所述,大律师专门从事法庭的诉讼辩护业务,也就是说,大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诉讼,其享有香港所有法院及审裁处的出庭诉辩权。相较于事务律师而言,大律师的出庭诉辩权更为充分。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律师不得直接受当事人委托,必须经由事务律师转聘请,即大律师是事务律师的律师,而不能直接是当事人的律师。
当然,经由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的规则也有例外情形,例如经大律师行业守则认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包括会计师、工程师、仲裁员、测量师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直接委聘大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意见,而无需经过事务律师转聘。但一般市民则必须通过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
因此,通常一宗诉讼会需要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事务律师充当大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角色,而大律师会专注于钻研法律和案卷,做到心无旁骛地“打官司”。
此外,大律师还须坚守不可拒聘原则,即不得以客户的政治、道德或其他背景而拒绝处理某些案件。
相对而言,虽然大律师的出庭诉辩权更为充分,但事务律师的业务范围却比大律师的要广泛得多,主要包括:
第一, 争议解决与诉讼业务。事务律师必须通过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评核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在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上诉法庭及终审法院发言,但其可以在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出庭辩护。另外,凡是大律师在办的案件,都需要有事务律师与当事人沟通,并经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
第二,非诉业务。事务律师在香港常见的业务包括(1)公司、私募股权、并购与商业法律业务;(2)银行与融资法律业务;(3)税务、监管合规法律业务(4)婚姻家庭法律业务;(5)遗嘱、遗产继承法律业务;(6)土地及房地产法律业务;(7)知识产权法律业务;(8)能源和基础设施开发法律业务等。
因此,当事人在香港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先向律师行的事务律师咨询法律意见,如涉及诉讼业务需要大律师代为出庭打官司的,可经由事务律师转聘大律师。缺乏经济能力而无法负担律师咨询费的当事人,不论其是否为香港居民,均享有权利向法律援助署的当值律师免费咨询法律意见,也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以提供律师,并在有需要时提供大律师代表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诉讼。
香港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收费
一般来说,香港律师以所花时间为收费标准并附加杂费。
其中,事务律师的收费一般以时间收费为基础,并视乎事务律师的资深程度、案件的复杂性、牵涉的数目及其他因素而定。
至于大律师的律师费,其收费形式较为特别。由于大律师必须经事务律师转介聘用,其只能向事务律师收取费用,而不能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一般情况下,大律师的费用包括委聘费和延续聘用费用。其中,委聘费是大律师首日出庭收取的费用,此费用一般囊括了庭前预备工作的费用,即包括研读相关文件和搜集相关法律资料所产生的费用。延续聘用费则是大律师出庭至案件诉讼结束之间的时间内每天收取的费用,延续聘用费通常比首次委聘费要低。此外,每个大律师的收费也根据案件的具体复杂程度,案件所需时间的长短,以及个人的资历和经验而定。简单而言,案件愈复杂,所聘用的大律师的资历和经验越深,则收费越高。
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资格取得区别
因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业务范围和法庭发言权的不同,香港事务律师或大律师资格的取得路径也是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首先要取得香港认可的法律学士学位(LLB)或两年制的法律硕士学位(Juris Doctor)。目前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均开设了前述的传统法学课程。
在完成上述法学教育,取得法律学位后,学生凭在校成绩和雅思成绩申请为期一年的法律深造文凭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如学生曾修读其他普通法系国家或地区法律学位的,在通过衔接考试(PCLL Conversion Exam)后,也可以根据其原先法律学位的成绩报读前述的法律深造文凭课程。
法律深造文凭课程结束后,计划成为大律师的学生需跟随一位已取得执业资格满5年的大律师实习,实习期满后经大律师公会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大律师资格。而计划成为事务律师的学生需与律师行签订为期2年的见习合同,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在律师行工作,实习期满后,经律师会考核,合格后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登记注册,取得由律师会颁发的职业证书。
现时,香港约有1,500名执业大律师,其中约有100名为资深大律师(大律师执业满10年并获得公认的,可申请当资深大律师,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根据其能力和成就决定委任)。而时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拥有执业证书的事务律师共有10,344名。
划重点
01
香港律师制度有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目前香港约有1,500名执业大律师和10,344名执业事务律师。
02
大律师专攻出庭诉辩,在各级法院和审裁处享有充分的诉辩权。除例外情况,大律师必须经事务律师转介聘用。在资格取得方面,未来想成为大律师的学生在PCLL阶段侧重于辩护、诉状的学习;实习时需跟随一位已取得执业资格满5年的大律师学习,经大律师公会考核合格后将成为大律师。
03
事务律师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但其出庭诉辩权相对大律师会有所限制。在资格取得方面,未来想成为事务律师的学生需历经两年的见习合同,经律师会考核后向高等法院注册成为事务律师。
因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人士死亡申请的,由失踪人士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出具失踪人士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宣告死亡判决书上会载明失踪人士的身份信息、下落不明的原因、失踪的日期及时长等内容,并说明经多方查找以及登报公告查寻,失踪人士仍下落不明,因此推定死亡,具体可参阅图三。
附:实用信息
**大律师公会官方网站:
https://www.hkba.org/zh-hant/content/about-barristers-hong-kong
**香港律师会官方网站:
http://www.hklawsoc.org.hk/pub_c/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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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划重点之买卖内地物业
27.香港登记事项证明书28.内地的出生证明如何在香港使用29.香港的出生证明如何在内地使用30.香港出生记录怎么查?31.香港的死亡证明如何在内地使用32.香港死亡记录怎么查?33.内地的结婚证书如何在香港使用34.香港的结婚证书如何在内地使用35.香港婚姻记录怎么查?36.我们都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
【团队及作者介绍】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黄善端律师团队长期从事跨境家事继承、跨境债务执行及港人内地物业买卖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拥有处理跨境法律事务中各类复杂案件、疑难问题的丰富经验,熟知两地的法律制度及处事办案的方法和技巧。团队一直以来追求团队业务能力的精细化及专业化,力求为客户提供稳妥、高效的跨境法律服务。在过去十年,团队一直致力研究两地的继承法律制度,曾协助数百名当事人解决两地继承难的复杂个案,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彭慧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
黄敏珊: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过往十年一直专注于跨境家事继承及资产遗产规划管理领域,协助过众多香港或是海外家族处理内地的资产规划及遗产继承,针对不同的复杂个案总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最优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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